主要职责:
1.负责组织编制云龙示范区总体规划。负责组织编制示范区近期建设规划、控制性详细规划、专项规划和重要地段城市设计。负责组织城乡规划成果的公告、公示及展示工作。
2. 负责对接省住建厅、省两型办规划局和市规委会工作。
3.负责制定示范区规划相关技术规定、管理办法,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。
4.负责示范区建设用地规划管理。根据城乡规划要求核发规划设计条件,核发建设项目定点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,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。
5.负责示范区建设工程规划管理、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管理,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。
6.负责示范区范围内规划执法和批后管理,对城乡规划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,依法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。
7.负责示范区智慧城市试点工作推进和数字云龙建设。
8.负责上级部门和示范区党工委、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来源:云龙示范区
编辑:何勇yl